微信、支付宝发红包、抢红包已经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不过,乱抢红包是有法律风险的,甚至有可能留下犯罪记录。
近日,山东沂水县法院就通报了一起案件,被告人因为在群里抢了给别人的红包并拒不退还,被判犯盗窃罪,罚金2400元。
据悉,2020年1月,被告人李某在某群抢了本来发给专人用以购买抗疫捐赠物资的2个红包,共计300元。在群成员指出并要求退还红包,李某不仅拒不退还,还直接退群。这还没完,李某随后再次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该群,并抢了5个红包,共计900元。
发红包者自愿在群内发放金额不等、份数不等的红包,与抢红包者构成赠与关系,与违法犯罪没有关系。
但偷抢具有专门属性、指向特定权利人的红包,则涉嫌违法乃至犯罪。金额较大者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