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是2021年春节后首个工作日。一大早,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就发布公告,要求朝阳区内各网贷机构实控人和高管立即返岗主持网贷业务清退工作。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现要求朝阳区内各网贷机构实控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务负责人等有权决策公司运营战略、负责公司关键业务或公司章程规定其职责内容足以影响公司运作及兑付方案落实的人员)等应立即返岗主持网贷业务清退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上述人员未尽到忠实和勤勉义务、故意逃避责任、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将受到法律严惩。
去年12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公开演讲时表示,到11月中旬,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已经全部归零。然而,“归零”并非终点,仍与巨额网贷业务存量有待清退。在网贷机构的清退过程中,也不乏公安部门介入立案侦查。2020年以来,已有多家知名网贷机构遭到立案。部分网贷平台欠出借人的待还余额高达数十亿甚至上百亿。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认为,网贷平台的实际控制人以及高管需要承担起社会责任,做好保稳定保就业等相关的工作,不能放弃,不能逃避,做好内部员工的管控稳定、外部债务债权人理性平和的交流这些工作。同时,监管部门可以适当给予一些支持,让网贷机构能够有效对存量债务进行催收,特别是可以协调征信部门、法院等,建立新型的网络调解、网络仲裁机制,以便存量债务催收。此外,也可以尝试建立新型的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有关债权的转让。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