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重庆城市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渝城管违建罚〔2020〕318044号”显示,保利(重庆)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许可内容进行建设被处罚,处罚日期显示为12月30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重庆市城市管理局认定,保利(重庆)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在南岸区茶园A分区建设保利茶园(三期)一标段(48~53号楼及局部北区地库)项目时,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的许可内容进行建设,属于违法建设。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北区地库第-1层存在应回填未进行回填的625.31平方米的违法建设,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罚款金额为:625.31平方米×1601.59元/平方米×10%=100149.02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于2020年8月5日,据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发布的“渝城管违建罚〔2020〕315009号”显示,保利(重庆)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因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许可的内容进行建设被罚。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