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因用户购买了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的VIP会员后仍收到广告,与页面宣传文字“广告屏蔽”不符,被海淀区市场监管局罚款5万元。
很多平台“会员免广告”有名无实,想必不少人有切身感受。明明权益条款写得清清楚楚,只要购买了会员,用户就有了特权,就可以在看电影、听音乐时既不用等待,更不用忍受一连串无聊的广告。
然而,等付了费、掏了钱后,才会发现“城里人套路多”:非会员的点播前广告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平台自制内容的“推荐”;节目外的广告没有了,节目中却动不动来个“小剧场”,绑定了播放进度条,压根儿无法屏蔽;还有,无论多长视频,最好一口气看完,否则一旦你按了暂停,平台一定会抓住机会送上一段广告的。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平台竞争激烈,生存不易,广告是重要盈利途径,而且植入广告也并非平台独创。但无论如何,都不能混淆问题,平台需要广告,不等于可以变着花样损害与用户间自愿达成的明文权益,必须提前说明清楚,或事后承担后果。更不能因为“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就可以无视广告法等相关规定,将自定义规则凌驾于法律之上。
一些平台之所以有恃无恐,恰恰是因为很多时候事后不用承担后果。他们抓住了个体维权难的弱点,店大欺客、有恃无恐。长期纵容下去,结果就只能是“潜规则”明着大行其道,用户和消费者权益不断被忽视和损害。
有鉴于个体维权成本高的实际,迫切需要相关部门像海淀区市场监管局那样,祭出行政执法的“有为之手”,大力明确法律责任,及时规范不当行为,切实维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 会员免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