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济南市城市管理局与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济综执处字(2020)第138号”显示,济南安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涉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被济南市城市管理局罚款3.48万元,处罚决定日前显示为2020年9月30日。
中华网财经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到,济南安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构成中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出资2500万占股比例为50%。
图片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此外,济南龙湖置业有限公司、济南万昌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济南仁恒置业有限公司分别出资500万占股比例为10%,青岛招商海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占股比例为20%。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卫东)
关键词: 济南安齐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