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媒体宁波市场监管发布《实名曝光!宁波发布10件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显示, 截至8月底,全市共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443件,罚没款485万元,其中,12家房地产公司因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的违法行为被罚。
其中,当事人宁波慈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招海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明科置业有限公司、宁波万槐置业有限公司、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韩岭古村开发有限公司、宁波康南置业有限公司、宁波荣慈置业有限公司、宁波盛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广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宁波欢乐海岸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新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浙达置业有限公司等12家房地产企业为促进房地产项目销售,在未经消费者(接收人)同意或者请求的情况下,委托广告经营企业(另案处理)以彩信形式向不特定消费者的手机号码发送房地产项目广告。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属于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的违法行为。2020年9月,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各罚款2万元,共计罚款24万元。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