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据杭州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建罚[2020]19号”显示,现已查明,杭州中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中豪建设)在杭政储出[2018]59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位于西湖区古翠路与余杭塘路口,未按经图审合格备案的设计文件施工,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将项目1#、6#、7#楼原设计的预制构件改为现浇结构,该行为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杭州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依法对杭州中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决定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56.38万元整,上缴国库。
中华网财经从天眼查查询了解到,透过穿透股权关系,杭州中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浙江中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
官网显示,中豪建设于1968年创立,隶属于中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大型现代建筑企业,主要承接EPC工程总承包,建筑施工、地基基础、装饰等业务,具有地基基础、装饰装修、机电设备、市政公用、钢结构、起重设备安装等多项专业资质。在品质方面,先后荣获多项“钱江杯”、“西湖杯”、“黄山杯”、“南湖杯”、“潮韵杯”等省市级工程奖项。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化工程率达100%。
此外,公司先后获得“杭州市企业信用等级(AAA级)企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AAA级)企业”、“国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省级、市级、区级“十佳企业”、“先进单位”、“优秀企业”;被浙江省建筑业协会评为“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被杭州市建筑业协会评为“杭州建筑业三十年优秀企业”、“市先进施工企业”。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