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前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三自然资罚决字〔2020〕22号”显示,三亚市海棠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崔家炳)涉违法占地被罚。
具体违法事实显示,三亚市海棠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未依法取得用地审批手续情况下,在三亚市海棠区建设海榆东线市政道路原水工程项目。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海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要求,决定对其处罚,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其符合多规合一4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设施,拆除其不符合多规合一1917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设施,并.按80元/平方米处以15.7040万元罚款。
中华网财经从天眼查查询了解到,透过穿透股权关系,三亚市海棠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是三亚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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