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据杭州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建罚[2020]17号”显示,现已查明,杭州京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杭政储出[2018]59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位于西湖区古翠路与余杭塘路口,该单位擅自将1#、6#、7#楼的楼梯和楼板由预制构件改为现浇结构,相关设计文件未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上述行为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的规定,依法对该单位予以行政处罚,杭州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责令其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0万元,上缴国库。处罚书公开日期显示为9月15日。
下为处罚决定书全文截图:
中华网财经从天眼查查询了解到,透过穿透股权关系,杭州京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子公司。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