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海市监处字[2020]133号”显示,广州中冶名辉置业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且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行为被罚款20万元。
具体违法信息显示,经调查,广州中冶名辉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当事人将不是“别墅”的“逸璟公馆”和“逸璟台”项目用“双墅”字样在微信公众号上对外宣传,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鉴于广告费用无法计算,且当事人的违法情节符合从轻情形,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200000元的罚款。
中华网财经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了解到,广州中冶名辉置业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为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冶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前者出资3000万元作为占股60%的控股方股东、后者出资2000万元占股40%作为参股方股东。
下为出资情况:
同时,中华网财经进一步从天眼查查询了解到,透过穿透股权关系,广州中冶名辉置业有限公司是A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而A股中国中冶为参股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广州中冶名辉置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栏,该公司曾有两次被处罚记录。
其中,最近的一次处罚记录中,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黄市监处字[2020]46号”显示,广州中冶名辉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当事人逾期仍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停止使用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特种设备;及罚款¥10000.00元的从轻行政处罚,处罚日期为2020年7月17日。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丁一)
关键词: 广州中冶名辉置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