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清建罚(2020)53号”显示,经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0年5月26日对清远奥体三号地项目一期1-1#、1-2#1-3#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上述项目确存在无证施工,部分楼栋已施工至二层梁板。根据相关规定,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上述行为进行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19900元。
中华网财经从天眼查查询了解到,透过穿透股权关系,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A股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以来至今已有9次行政处罚记录,其中,今年5月被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同样以“无证施工”处罚三次。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