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珑璟台项目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行政处理被通报

2020-07-13 11:02:13

来源:中华网财经

据合肥市城乡建设局7日发布的《关于对合肥市“6·18”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理的通报》显示,2020年6月18日,合肥市肥东县珑璟台项目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后,针对责任企业安徽浪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东南特种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针对性处罚。

合肥住建局就肥东县珑璟台项目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行政处理通报

通报原文如下: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安徽浪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东南特种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2020年6月18日,我市肥东县珑璟台项目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建质函〔2017〕2795号)等要求,我局对事故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全面复核。根据复核结果,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理的通知》(建质函〔2018〕2076号)等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相关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理:

1.责令安徽浪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在我市建设,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东南特种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所有在我市施工及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有在我市监理项目全部暂停施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停工项目隐患排查整改结束后,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项目监督机构,申请复查;项目监督机构复查后,方可复工。

2.市城乡建设局约谈安徽浪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东南特种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请肥东县住建局组织警示教育会,安徽浪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东南特种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会上进行警示教育。警示会情况请肥东县住建局报我局。

3.责令安徽浪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东南特种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全市安全例会上做反思发言。

4.建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暂扣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暂扣项目经理周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个月;建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函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暂扣江苏东南特种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建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函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停止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谢胜利执业资格6个月。

5.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东南特种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实施联合信用惩戒,给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项目总监谢胜利,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周辉,江苏东南特种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方辉记录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扣除信用考核分数10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取消相关单位和个人2020年评优评先资格,并按事故调查报告意见接受行政处罚。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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