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7日发布对广东珠江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简称“珠江工程”)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于2020年4月8日,在虹桥镇26号地块(珠江吴中路)二期项目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被上海住建委行政处罚。
具体处罚书显示,广东珠江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5000元整。
从国家企业信任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了解到,广东珠江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为珠江投资旗下子公司。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