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济南市城市管理局与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济综执处字[2020]第48号”显示,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未取得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工建设,依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处以罚款3万元。
中华网财经获悉,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后者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
官网介绍显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国华投资”)成立于1998年,现隶属于中央直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华投资的主营业务包括: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及运营、煤代油资金管理及股权投资、氢能开发利用、清洁能源产业基金管理等业务,资产分布在我国22个省、市、自治区及澳大利亚和希腊等地。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