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的《海珠区城管和执法局2020年5月01日-14日行政处罚公示》。
其中,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穗综海处字 〔2020〕第1300006号”显示,广州市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未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建筑废弃物”,遭罚款16万元,具体处罚日期显示为2020年5月13日。
具体违法信息显示,2020年04月16日16时25分 ,广州市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海珠区工业大道南大干围1号、12号(广百海港城B地块)进行未取得《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余泥,现场施工人员5人,使用挖掘机1台,吊机2台,运输车1台,排放余泥450立方米。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九条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查询了解到,广州市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占股98%,参股股东为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参股2%。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