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工程质量安全不规范行为信息显示,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两次记不良行为。
其一,不良行为信息显示,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未按照市、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安全专项检查的要求组织安全检查。(C2017019440184201705270021住宅楼工程4幢(自编10-1区)、住宅楼工程2幢(自编10-2区5#、6#))”,被记入不良行为。
其二,不良行为信息显示,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非作业面裸土未覆盖;洗车槽未按市图集要求设置,施工通道未硬底化,现场管理不符合《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所附文明施工标准。”,被记入不良行为。
查询了解到,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