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的《海珠区城管和执法局2020年5月01日-14日行政处罚公示》。
其中,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穗综海处字 〔2020〕第1600006号”显示,广州市会展大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因“未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建筑废弃物”被处以罚款10万元,显示出发日期为2020年5月13日。
具体违法信息显示,2020年04月13日 21时25分,广州市会展大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海珠区琶洲会展大厦工地 进行未取得《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擅自排放建筑废弃物50立方米。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九条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查询获悉,广州市会展大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城投”)全资子公司。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