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2020年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项目名单(第四批)》。
信息显示,为进一步整顿、规范西安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广大市民合法权益,现将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
信息进一步提醒购房者,在购房前,务必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看并核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的售房单位、项目名称、房屋坐落及楼幢号。切勿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
在公示的名单中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被处罚项目“欧罗巴小镇”,其公司主体为“西安京颐置业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181万元。
查询了解到,西安京颐置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12日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浐灞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鲜义恩,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等。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