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处罚(处理)决定文号“海住建决[2020]18 号”显示,海南昌炜集团有限公司因“受到住建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管机构约谈的;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住建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管机构组织的工作会议或不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和数据的”,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海南昌炜集团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扣5分,有效期6个月。
公开资料显示,海南昌炜集团有限公司于1993年05月07日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陈炜明,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装修工程,土石方工程;兼营:建材的省内贸易等。
值得注意的是,同时海南昌炜集团有限公司上级控股公司海南宏炜装饰建设有限公司也被处罚,信息显示,背后实际控制人为陈炜明。
据处罚(处理)决定文号“海住建决[2020]17号”显示,海南宏炜装饰建设有限公司因“受到住建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管机构约谈的;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住建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管机构组织的工作会议或不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和数据的”,被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扣5分,有效期6个月。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