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月26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公示(市建招罚字[2020]1号)显示,西安新竹防灾救生设备有限公司因“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被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以5.48万元罚款。
处罚信息显示,在西安市地铁五号线一期工程气体灭火管网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后中标单位不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中,西安新竹防灾救生设备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查询了解到,西安新竹防灾救生设备有限公司为西安新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隶属新竹集团。官网介绍,西安新竹集团是专注于研制生产自动灭火、主动防火、救生救援装备的高科技消防企业集团,下属六个公司和一个研究中心。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全国首批“民进军”的国防军工企业之一,是我国消防行业首家列入《总装备部合格承制单位名录》的企业,名列中国消防行业前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