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通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栏5月18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通执法罚〔2020〕39号”显示,南通市远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擅自将位于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北、通富北路东R18010地块配套用房提前投入使用,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处罚款51060元。具体行政处罚书截图如下:
查询上述遭处罚南通市远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了解到,该公司为远创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官网介绍显示,远创置业集团创始于1995年,集团公司经营范围涵盖了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新型建材、物业运营管理、物流等城市建设领域的方方面面。集团公司下辖房地产开发企业远创置业为一级开发资质企业,吉林省房地产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单位,中国房地产200强企业。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