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2020年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春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的通报》。
通报显示,为进一步夯实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基础,排查、整改现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隐患,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春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的通知》(青建安监字〔2020〕6号)要求,市安监站组成四个检查组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进行了春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经研究决定,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等问题的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项目名称:市北区中央商务区A-1-8A地块停车楼项目
建设单位:青岛市政空间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青岛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东方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纪玲君
项目总监:刘红艳
存在问题: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公司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未编制盘扣式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双重预防体系不完善;现场消防器材配备不足;部分钢管壁厚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模板支撑体系违规使用套筒,钢管扣件式、碗扣式、盘扣式模板支撑体系混搭;临时用电未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电工巡视记录不全,部分用电私拉乱接、电缆拖地等问题
通报指出,各部门、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不断完善各项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强化安全风险防控,严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坚持“全覆盖、零容忍”,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持续保持平稳态势。上述被通报相关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按照“三定”原则制定整改措施,迅速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报告报至工程所在地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相关工程进行复查,有关情况请于5月15日前通过金宏网报送至“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上述通报项目建设单位青岛市政空间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介绍,青岛市政空间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名青岛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青岛市政空间开发集团)成立于2002年,是以原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所属施工和生产经营单位为班底组建的市直大型国有集团公司,资产总额80亿元,注册资本金30亿元。拥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施工、建筑工程3项总承包壹级资质,桥梁、公路路面、公路路基、爆破与拆除、城市轨道交通5项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同时拥有招标代理、设计、监理等行业的多项高等级资质;2015年,青岛市委市政府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停车场等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管理职能赋予集团,并于2016年授权集团开展全市道路泊车统一运营管理;在境外工程领域,集团已具备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和A级援外成套项目实施企业资格。
(中华网财经综合文/葛亮)
关键词: 青岛市政空间开发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