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2020年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春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的通报》。
通报显示,为进一步夯实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基础,排查、整改现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隐患,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春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的通知》(青建安监字〔2020〕6号)要求,市安监站组成四个检查组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进行了春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经研究决定,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等问题的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项目名称:市北区金华支路14号地块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青岛金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广州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华鹏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张建明
项目总监:赵学山
存在问题: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大部分工人未佩戴口罩;脚手架横杆随意拆除;使用塔吊吊装泵管进行混凝土浇筑,两名信号工未持证上岗;未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等问题。
通报指出,各部门、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不断完善各项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强化安全风险防控,严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坚持“全覆盖、零容忍”,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持续保持平稳态势。上述被通报相关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按照“三定”原则制定整改措施,迅速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报告报至工程所在地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相关工程进行复查,有关情况请于5月15日前通过金宏网报送至“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公开资料显示,上述遭项目建设单位为青岛碧桂园金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华网财经综合文/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