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北京住建委”)官网查询中心获悉,处罚决定书文“京建法罚简(市)字[2020]第020176号”显示,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开发区45#街区M109-4-2地块的新技术研发楼等3项(纺织生产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施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1、新技术研发楼脚手架横向扫地杆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下,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4.9条的要求。2、新技术研发楼脚手架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4.18条的要求。3、新技术研发楼二层堆放木料易燃物品未配备灭火器具,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4.3.11条的要求。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责令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改正,处1000.00元罚款。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为A股绿地控股与南京城开成员企业。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