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存在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不符等行为,被责令改正,罚款1000元。
信息显示,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9号A塔办公塔楼(通州区河畔家园居住、配套公建及商业等非配套公建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1.施工现场排水系统未完善,道路未硬化,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3.2.9条的要求不符;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材料、配电设施等放置混乱,未统一布置,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3.2.16条的要求不符,被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A股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以来3次列入被执行人,曾有65次被列入执行人,俗称建筑行业“老赖”企业。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