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处罚信息显示,深圳市太子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被深圳住建局罚款4.5万元,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处罚决定日期显示“2020年1月20日”。
信息显示,深圳市太子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在项目公开招标前,多次组织部分潜在投标人召开会议对项目现场情况、已完工程量情况、剩余材料情况、工期要求等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讨论。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深圳市太子广场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8月16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在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地块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等。其为A股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蛇口)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