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官网行政处罚公示栏的处罚决定书文( 莱芜 ) 应急罚 〔 2019 〕 212001-1 号显示,莱芜区应急管理局针对建设项目发生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违法事实及依据给予福建省华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福建华富建设”)作出处人民币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倪彦彬作出处人民币18546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2019年12月25日。
其违法事实及依据显示,2019年9月21日,济南市莱芜区公园道·壹品工程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福建华富建设作为专业工程施工单位,用工管理不严格,对招收的工人身体健康状况没有严格把关,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本单位工人的严重违章行为,对该起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福建华富建设法定代表人倪彦彬,负有领导责任。主要证据有《济南市莱芜区公园道·壹品工程“9·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等。
至此,莱芜区应急管理局指出,上述公司及其法人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鲁应急发〔2019〕72号]生产安全事故类第306项第2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鲁应急发〔2019〕72号]生产安全事故类第304项第1档。
据公开资料显示,莱芜区公园道·壹品建设单位为莱芜三福房地产有限公司,项目共计建筑6栋居民住宅楼,共618户,总计建筑面积110155.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6717.3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3430.65平方米,让出区用地面积32049平方米,容积率2.14,建筑密度11.66%,绿地率32%。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