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行政处罚信息文书“京建法罚简(市)字[2020]第020058号”显示,中北华宇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42-1#住宅等10项(顺义区仁和镇临河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C片区项目(临河村棚改安置房))工程,该工程建筑面积55102.72平方米,已于2020年2月23日申请复工,但现场仅设1名安全员,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被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责令立即改正,罚款1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