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住建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行政处罚案》显示,该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被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罚款5万元。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表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述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五)项、《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深建规〔2017〕11号)第一条第(一)项。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曾多次遭处罚。2019年11月,北京市延庆区消防救援支队对其罚款1万元,原因是承建的延庆万达广场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施工现场消防车通道设置不符合规定;未按规定存放、保管、使用施工材料;消防水带未保持完好有效等。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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