钮承泽性侵女助理被判4年
据台媒,导演钮承泽因被剧组女助理指控性侵,尽管他解释为误以为女助理对他有意思、他也喜欢女助理、女助理没有抗拒、双方已达成和解等理由,想要获得无罪或减刑,台北地方法院仍以强制性交罪,判钮承泽4年徒刑。
台北地院14日以强制性交罪名对钮承泽进行宣判,钮承泽本人并未到庭听判。该案审理期间,钮承泽否认罪行,辩称喜欢女助理,以为对方同样有意思,才想进一步发生关系,没有性侵犯意图。公诉检察官则表示,女助理与钮承泽有上司、下属关系,为保住工作,才没有激烈反抗,不代表同意发生关系。
2018年11月间,钮承泽趁和女助理独处时,突然靠近对方,并伸手轻抚女子的头、肩,害女子吓到不敢动,没想到他随后开始强扯女子衣服,女子伸手拦挡,仍被压制在沙发上,钮承泽更强力扯下女子裤子,然后用手指性侵,女子吓得蜷缩在沙发上发抖哭泣才罢手。由于在女子胸部验出有钮承泽的唾液DNA,下体有外力侵入的撕裂伤,大腿内侧及四肢也有瘀伤,成为他的性侵铁证。
而钮承泽在性侵案爆发后曾表示,他和被害女子互有好感,甚至认为女子愿意独自留下也是对他有意思,只是自己误会了,并无性侵犯意。剧组女主管甚至出庭为他作证,表示钮承泽在剧组就常常对女助理示爱,而女助理台面上及私下也都对此笑笑的,感觉二人有恋爱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