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苍梧:构建“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筑牢森林资源三重屏障

2024-09-05 11:16:33

来源:中新网广西

年来,广西苍梧县依托优越林业生态资源禀赋,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创新构建“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走深走实筑牢森林资源三重屏障,为建设山水田园新城保驾护航。

绿色聚能,构建林业保护制度屏障

2023年3月16日,苍梧县林长办公室接到群众举报有人违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金毛狗蕨(脊)后,迅速成立专案小组,联合有关部门展开走访摸排,挖掘线索、锁定嫌疑人,雷霆打击违法行为,查获金毛狗蕨(脊)共6.11吨(11424根),依法追讨赔偿金额65536.5元。案件审查后,及时对金毛狗蕨进行抢救生态修复种植,并划定区域建立生态修复保护种植基地。

据了解,该县创新构建“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检察监督嵌入式协作等有效机制,推动林长及相关部门落实依法治林管林责任,构建森林保护制度屏障。通过林长制成员单位沟通协作,不断深化有效衔接,实施“刑事+公益+行政”合力共治,对非法采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金毛狗蕨问题进行联合督办,采取实地调查、联席会议、业务交流等方式协力解决森林保护中的生态损害赔偿难题。通过协作共管,不断发挥“林长+检察长”1+1>2的协同效应,凝聚森林资源保护合力,推进林业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

利剑出鞘,构建林业保护司法屏障

苍梧县检察机关把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作为服务“绿色发展”的基本途径,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加大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

2021年11月,苍梧县林业局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某公司在沙头镇铁塘村故意毁坏林地的行为,经初步勘验,涉案林地面积可能达到刑事追诉标准,且对生态环境产生了较大破坏,遂决定启动“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将该案件通报县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及时跟进指导案件办理。2023年10月,该县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某公司负责人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某公司在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同时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该公司负责人主动履行赔偿责任,林业主管部门将生态损害赔偿款对涉案林地进行修复,取得良好的效果。

年来,该县坚持打击、防范、保护三措并举,实现监督有制、修复有成、预防有效的生态保护源头治理,力争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法律、社会和生态效果“四效合一”,为苍梧生态保护构筑起强有力的司法屏障。截至目前,共办理涉林领域刑事案件8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5起,追缴生态修复费用11万余元。

强化联动,构建林业保护法治屏障

苍梧县依托“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主动做“加法”。该县检察机关联合林长办利用检察开放日、植树节、湿地日等重要节点,通过以案说法、下乡宣传、敲门行动等多种方式开展林业生态保护、古树名木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治宣传活动。

该县在全县聘任290名生态护林员作为公益保护监督员,选聘27名林长制社会监督员主动加入到守护绿水青山的队伍中来,助力宣传森林资源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林业专业知识,覆盖9个镇135个村(社区),不断总结推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实践经验,全面加强林业生态保护执法普法宣传,积极营造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用“生态绿”加“检察蓝”共护生态建设成果,真正将森林资源群防群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在保护山林的同时,家里农活两不误,日子越过越好。”莫亚荣是苍梧县京南镇木播村脱贫户,自2017年12月受聘为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以来,他的家庭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该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李职奇表示,将扎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持续加强林检联动监督,积极探索生态司法保护新模式,全面推进检察服务与生态保障“双向奔赴”,为深入推进山水田园新苍梧的生态建设新画卷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绿色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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