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4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38.88 万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 年 6 月 13 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四期股权激励”)的股票
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激励计划拟
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 165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18,500,474 股的 0.52%,其中首次授予
权益总数为 132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80.00%,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18,500,474 股的 0.41%;预留 33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
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20.0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18,500,474
股的 0.10%。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135 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人民币 A 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18,500,474 股的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18,500,474 股的 0.34%;预留授予 27 万
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0.0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
公司股本总额 318,500,474 股的 0.08%。
(二)第四期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
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
月 9 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
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四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
行了核实。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内容的法律意见书。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所涉及的 132 万份股票期权和 108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四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案》,
确定 2023 年 2 月 8 日为授予日,以 19.14 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 10 名激励对象
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宜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2023 年 2 月 27 日,上述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三、四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和数量的议案》《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成就的议案》,因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6.50 元/份调整为 38.66 元/份,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
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8.27 元/份调整为 31.80 元/份,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 16.5000 万份调整为 19.8000 万份,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数量
由 16.5000 万份调整为 19.8000 万份;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同意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后对符合条件的第四期
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30%办理解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
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三)第四期股权激励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项目 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2022 年 4 月 11 日
授予价格 23.25 元/股
授予股票数量 108 万股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9人
授予后股票剩余数量 27 万股
(四)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历次解锁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2 年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该利润分配方案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实施完毕,2022 年度利润
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216 元,并每 10 股派送红股 2 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5)。本次权益分派后,第四期股权激励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08 万股增至 129.60 万股。
本次解锁为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
二、第四期股权激励之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说明
依据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该计划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届满,解除限售比例为
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30%。
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如
下:
符合解锁条件的情况
序号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满足的条件
说明
本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此情形,满
足解锁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此情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形,满足解锁条件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22 年归属于上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条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件:2022 年净利润达到 18,000 万元人民币(上述净利
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除股份支付的影响金
润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额),满足解锁条件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现行薪酬
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优秀为 85 分(含)以上,
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良好为 70-84 分,解除限售比 本次对激励对象个人
例为 80%;合格为 60-69 分,解除限售比例为 0%;不 层面绩效考核均为“优
合格为 60 分(不含)以下,解除限售比例为 0%; 秀”,因此没有出现不
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结果为优秀,则可全额解除当 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
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结果为 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情
良好,则按 80%解除限售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形。
其余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结
果为合格或不合格,则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不得
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
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后为 9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相关手续。
三、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人数为 9 人,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88,800 股,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解锁数量占
已获授予限制性 本次可解锁限制性
姓名 职务 已获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万股) 股票数量(万股)
股票比例
副总经理、财务总
陆磊 24.00 7.20 30%
监、董事会秘书
沈一林 副总经理 24.00 7.20 30%
核心骨干(合计 7 人) 81.60 24.48 30%
合 计 129.60 38.88 30%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 年 6 月 13 日
(二)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38.88 万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的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
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数(股) 本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12,000 -388,800 1,423,2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383,949,889 388,800 384,338,689
总计 385,761,889 0 385,761,889
五、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锁的各项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已取
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第四期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解锁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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