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消息,特斯拉拒绝向拼多多团购车主交付车辆一事,持续发酵。昨日晚间,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接媒体采访时表示,特斯拉单方面拒绝交付是违约行为。
8月14日下午,特斯拉称已拒绝向拼多多“限时秒杀”频道团购车主交付Model 3,并声称这批消费者涉嫌违反了特斯拉“禁止转卖”条款。特斯拉中国方面称,任何涉及转卖的订单,特斯拉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当晚,拼多多“秒拼”事业群小二乐福表示,从消费者处证实,该车辆系消费者本人与特斯拉签了订购协议,消费者本人自用且无任何转卖意愿和意图,其购车用车也并未有任何“恶意”。并表示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并将积极落实车辆交付工作。
对于邱宝昌建议,消费者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和特斯拉协商解决,也可向消费者保护组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邱宝昌表示,合同成立后,特斯拉单方解除订单是违约行为,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邱宝昌还特别指出,赢得消费者的信任才能赢得市场。“希望我们的平台经营者、电子商务经营者和消费者都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去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不能因为市场销量可能很好,独家销售,就通过格式条款去限定消费者的利益,得消费者得天下。”(一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