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快递放入智能快件箱应经消费者同意
中消协13日向国是直通车表示,小区物业及智能快件箱运营者、快递企业通过智能快件箱为消费者提供相关服务前,应当一对一明确告知消费者免费保管期限以及服务收费标准等与消费者利益相关事项,并得到消费者同意。
中消协同时表示设立在小区内为消费者提供的智能快件箱服务,应当纳入小区物业服务业务范围,合理保管期限内不应单独收取服务费用,对于确有需要超期限使用智能快件箱服务的,其收费标准的确定宜参照公共服务价格管理方式确定,而不能简单通过市场化机制解决,呼吁将小区原有投递箱智能化升级改造作为“新基建”项目,纳入公共消费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