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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告仍不履行合同 丝芭诉冯薪朵违约一审获赔120万

2022-11-03 07:53:30来源:搜狐娱乐  

文书显示,原告丝芭公司诉称,其与被告冯薪朵于2013年签订《SNH48专属艺人合约》约定,原告作为独家及唯一经纪人,可全权代理被告所有演艺事业,被告保证不为丝芭公司以外的任何人提供演艺活动。在原告的积极培养下,被告逐渐成长为一名优秀且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知名艺人。但被告自2020年2月开始,拒绝返回公司生活中心参加原告安排的相关演艺活动。原告多次发函,被告仍旧拒绝履行合约。此后,更擅自与第三方合作从事演艺活动。被告严重违反合约约定,给原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原告请求判令双方解除合约,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500万元及律师费损失5万元。被告冯薪朵辩称,双方合同解除因为原告不给被告安排工作,也未向原告发放生活补贴,被告没有违约情形。

法院审理认为,在合同的履行期届满前,被告未能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未能积极履行合同,经原告催告仍不履行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综合考虑各项因素,法院认为原告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被告承担500万元违约金金额过高,酌情予以调整。最终,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合约,冯薪朵支付丝芭公司违约金120万元。

天眼查案件流程显示,冯薪朵已提出上诉,二审已于9月27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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