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运动员协会(Global Athlete)组织针对国际奥委会IOC分配收入的方式,发布了一份报告,指责IOC组织缺乏财务透明度,并指责IOC仅将很少的一部分收入直接用于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身上。
这份名为《奥运商业化和运动员薪酬》的报告表示,国际奥委会仅将4.1%的收入“直接放进运动员的口袋”,不过IOC接受《SportBusiness》采访时对这项研究结果提出质疑,称运动员获得4.1%收入是完全错误的。
《奥运商业化和运动员薪酬》报告指出,国际奥委会不再是一个依靠个人和政府捐赠运作的慈善组织,平均年收入超过14亿美元,“通过保持非盈利性地位,并削减大多数体育组织开支,国际奥委会的资金余额平均每年增加1.4亿美元。”
此外,这份报告表还将国际奥委会与全球以盈利为目的的体育联盟进行比较,国际奥委会在2013年到2016年期间以17.4亿美元的平均年收入排名第八,然而运动员只能拿到4.1%,相比之下,美国职棒大联盟运动员能拿到收入总额的50.1%,英超联赛运动员能拿到收入总额的60.3%。
报告还写道:“估计有4.1%的奖金最终直接落入运动员的腰包,这笔钱主要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和对比赛奖励获得,而这些数字是运动员无法协商的。并且,这笔资金大比分用于资助与国际奥委会有联系的许多内部和外部组织,而不是以私人收入方式用于直接补偿给运动员。”
而外媒网站也表示,“国际奥委会确实不会直接补偿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而是将资金给各大洲奥林匹克理事会和各国家地区奥委会,而所有组织负责将资金用于促进体育和奥林匹克运动,其中一部分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支持运动员,但每个国家地区情况不同,加上财务信息并不是很公开,就很难弄清楚这些钱都花到哪里去了。”
《奥运商业化和运动员薪酬》报告也将矛头指向了资金分配不公平的问题,“在过去四年中美国奥林匹克和残奥会委员会从国际奥委会那里获得4.04亿美元,剩下7.4亿美元由其他国家地区奥委会分享。这种资金分配使得财力较弱的国家地区奥委会,为运动员提供训练资源处于资金劣势。”
不得不提的是,国际奥委会从2014年开始公布其账目,但在《奥运商业化和运动员薪酬》报告中指出,尽管这是国际奥委会向前迈出的一大步,但财务缺乏监督和透明化,其实近些年来国际奥委会也面临越来越多呼声,要求赋予运动员拥有更大的话语权,允许他们从参加奥运会比赛中获得更多商业利益。值得一提的是,去年6月国际奥委会被迫修改了有争议的第40条规则,该规则规定必须在国际奥委会允许下,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才能将自己的名字和照片,在奥运会期间用于商业方面。
不过,全球运动员协会表示,IOC旗下的206个协会只有不到10个协会放宽规定,而报告中写道,“根据2013年至2014年的一项研究,加拿大运动员为奥运梦,花费了大约1.5万美元,超出年收入,但考虑到涉及的运动项目数量庞大,组织运动员采取统一行动存在困难。
国际奥委会对此回应:“还没有收到研究报告的副本。但有关国际奥委会仅将收入的4.1%用于运动员身上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将90%的奥运会收入重新分配,帮助运动员和发展全世界的体育运动,以及直接资助和以奖学金方式资助运动员和教练,没有他们就不会有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