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结婚登记1010.8万对,离婚登记446.1万对,离婚率是千分之三点二,但是,如简单按照离婚量除以结婚量,计算所谓‘离结比’,则高达百分之四十四点一。”在今天上午举行的民政部2020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解释说,社会上一些声音将“离结比”等同于离婚率,不科学、不严谨,也是极不严肃的。
王金华介绍了我国婚姻登记管理的相关工作,2019年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共办理结婚登记947.1万对,离婚登记415.4万对,补发结婚证和离婚证书403.4万对。2019年的结婚率和离婚率尚在统计中,以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需要说明的是,不能将‘离结比’等同于离婚率。”王金华介绍,中国的离婚率统计采取与国际接轨的做法,具体统计办法是:某年的离婚率=某年离婚对数/某年的平均人口数×1000‰。
针对2014年起,我国结婚率逐年下降的现象,民政部社会事务司二级巡视员杨宗涛解释,造成这一现象的最主要原因是适婚人口总数下降,我国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出生人口数量减少。
杨宗涛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少人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变化,造成晚婚等现象,同时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年轻人受教育的年限增加,结婚年龄不断推迟,相当一部分适婚人口没有结婚,“比如从小学上到博士或博士后,有的年轻人错过了恋爱、结婚的最佳时间。”
下一步,民政部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将完善相关社会政策,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积极的恋爱观、婚姻观和家庭观。
关键词: 离婚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