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部门: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贷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和30%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8月31日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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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明确,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
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派出机构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辖区内各城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及当地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辖区内各城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新发放的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亦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变更后的贷款合同利率水平应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的规定。
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应严格落实相关监管要求。对存在协助借款人利用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等违规置换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行为的中介机构一律不得进行合作,并严肃处理存在上述行为的内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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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首套房贷利率下调后能省多少利息?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目前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已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0个基点。并且自央行、银保监会今年1月5日宣布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后,多地纷纷下调首套房贷款利率至4%以下,进入“破4进3”时代,首套房贷款利率最低可至3.6%。而前几年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基本都是当时的LPR。2022年5月后,央行调整同期商业性个人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至不低于LPR减20个基点。
张大伟表示,整体来说,对于存量房贷的购房者,特别是利率在5%-6%的购房者,很可能房贷能降低100个基点以上,但具体幅度还要视购房者与银行协商的结果。需要注意的是,北京等大城市因为这几年利率加点没有明显调整,所以没有影响。
存量首套房贷利率下调后,到底能为大家省多少利息呢?张大伟进行了大致的计算,大部分存量房贷发生时最低下限是4.65%,购房者当初最高是按6%左右购房,调整之后,100万30年期限的房贷,月供可从每月5995元降至5156元,最多下调84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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