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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8月30日在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8·21”山洪灾害调查处置情况,山洪共致4人遇难,48人失联。调查发现涉事企业上报失联人数不实,已有5人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被刑拘。
8月21日凌晨,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受短时强降雨影响暴发山洪,位于金阳县境内芦稿林河下游的蜀道集团沿江高速JN1(金宁一)标段项目部钢筋加工场民工驻地板房被冲毁,造成4人遇难,48人失联。
灾害发生前,根据天气预报和暴雨预警,省、州县防汛应急等相关部门对沿江高速JN1(金宁一)标段项目进行多次预警和调度,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值班人员等均确认反馈,但并未按要求及时组织人员避险转移。
经排查梳理,灾害发生时项目工地内有201人,其中149人脱险,4人遇难、48人失联。调查取证已发现,沿江高速JN1(金宁一)标段项目部及劳务公司刘某等5人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8月2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等5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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