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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昨天发布公告,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至2027年底。
根据公告,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增值税减免政策的延续,体现了国家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扎扎实实、真金白银式的支持。”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经济学院教授张杰表示,此次减免政策将延续至2027年,传递出了要从中长期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希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的明确信号。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和运行的特点是小规模,聚焦于某些劳动密集型的、关乎老百姓生活服务的领域。也有一些专精特新的小微企业分布于产业链供应链的重点环节。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经营收益、经营规模都比较小,人数比较少,处于成长过程中,大部分盈利能力和竞争优势相对较小。”张杰认为,增值税的减免首先将有助于培育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的市场竞争优势,帮助他们逐渐发展成为大、中规模的经营体。
此次增值税减免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为何延续时间如此之长?张杰分析,三年疫情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后者冲击相对较大,在当前经济复苏阶段,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然面临很多经营困境。增值税减免政策延续到2027年,就是希望通过一个持续性的政策支持,而非以往短期的应对政策,更有力地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以增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运营能力和对前景的信心。
同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我国就业提供了最为重要的支撑。当前就业领域正面临突出的压力,想要稳就业,必须要有扎实的政策抓手。张杰表示,稳定住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就是稳定住了就业形势,进而为解决整个宏观经济中需求不足的问题奠定较好的基础。
此外,许多高技术科技创新型企业在初创阶段都是小微企业,具备发展成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的潜力。增值税减免政策在中长期提供的支持将为科创型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提供更多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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