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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11日)聚焦“加强行政生效裁判监督 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发布一批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共4件,包括某置业有限公司诉四川省某市水务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检察监督案,某制衣厂诉湖南省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检察监督案,某公司诉吉林省某县环保局、某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检察监督案,以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江苏省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检察监督案。
最高检第七检察厅负责人介绍说,行政诉讼监督是行政检察监督的基石。检察机关通过监督法院已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依法审查审判活动和行政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进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批典型案例聚焦行政裁判结果监督领域的涉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案件,检察机关秉持精准监督、系统监督、类案监督理念,综合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既促进法院公正司法,又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引导和促进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凝聚安商惠企合力,为企业健康发展护航。
例如,在某制衣厂诉湖南省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中,市场监督局以制衣厂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其作出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制衣厂不服,在申请行政复议未果后,提起行政诉讼,一、二审法院均判决驳回某制衣厂的诉讼请求。检察机关介入监督后认为,虽然法院裁判并无不当,但某制衣厂因行政处罚陷入困境,85名工人可能失去工作机会。检察机关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与推动乡村振兴有机结合,遂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最终制衣厂与市监局签订分期缴纳罚款和解协议,并撤回监督申请。争议化解后,检察人员前往某制衣厂,就该厂面临的困难提出可行性建议,帮助企业主重拾信心,重新启动制衣厂的生产经营。
另据了解,今年最高检部署开展了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小专项”活动。其间,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加强涉市场主体行政诉讼监督、探索开展涉市场主体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加强涉市场主体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以更高层次诉源治理促进更高水平社会治理等,通过高质效履职,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受到法律保护,办理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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