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校园欺凌,校方该承担什么角色?

2023-06-20 13:44:43

来源:法治日报

调查动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一段视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视频中,北京某学校一名女生长期受到同班同学的诋毁、羞辱和辱骂。经过调查,多名施暴者被校方处罚。

类似的事件屡见不鲜。近年来,网上曝光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在山西襄垣某学校,一女生因怀疑另一女生传闲话,与4名同学在学校厕所对其掌掴,受害女生被抽到嘴角流血,还要赔笑脸;在重庆奉节某学校,一女生被多名女生围殴、辱骂、狂扇耳光,还有人在一旁拍视频大笑;在海南临高某学校,13岁受害女生被一群女生拳打脚踢后哭泣求饶,最终造成耳膜穿孔……

这些视频曝光后,各方积极跟进解决,事件看似得到妥善处理,但人们不禁要问:当事人为何不选择向学校、老师报告,而进行网络曝光?如果没有欺凌视频或者视频没有被曝光,校园欺凌事件会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吗?校方在制止、预防校园欺凌中应该承担怎样的角色?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在北京执业的心理咨询师孙薇前不久收到一条求助短信:“我遭遇了校园欺凌,告诉老师了,可老师并不打算真正处罚她们。那我该怎么惩罚她们?请给我一个合理的惩罚方法,不合理也可以。”

发这条信息的,是一名正在上初中一年级的女孩。她信里反复使用“惩罚”二字,字里行间流露的愤怒和绝望,让孙薇的心跟着揪了起来。

孙薇曾接触过多起校园欺凌事件中的受害者,她总结出两个问题:一些学校的老师对学生之间的身体或精神伤害行为没有评判意愿,往往选择“和稀泥”;虽然很多人在成长过程中遭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但长大后往往选择遗忘或淡化,用沉默掩饰痛苦。

可是校园欺凌,不论是对受欺凌者还是欺凌者来说,都可能会造成巨大的伤害和阴影。近日,在多起校园欺凌事件通过网络曝光后,《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多位校园欺凌亲历者和业内人士,他们一致认为:对校园欺凌的漠视比欺凌本身更可怕,学校应该增加担当作为。

校方是否关注

结果迥然不同

孙薇之所以如此关注校园欺凌问题,因为她自己曾是一名受害者。

拳打脚踢、起侮辱性外号、说各种不堪入耳的话,最终被20人堵在食堂门口殴打,结果学校仅对动手的几名学生停了几天课,后来就不了了之。最让孙薇感到无力的,是一位校领导说:“她们为什么不去打别人,偏要打你啊?”

在这样的境况下,年幼的孙薇开始自虐。害怕家长发现,她在自虐时从不让自己出血,直到两年后,父母才知道了这些事情。可父母的反应让她再次陷入绝望——“只是孩子们之间的打打闹闹”“为什么只打你,不打别人”……

幸运的是,上大学后,孙薇学了心理学,她通过心理疗愈认识到,幼时的经历并非她的过错,便慢慢走了出来,还成了一名心理咨询师。

在孙薇接触的校园欺凌案例中,很多受欺凌者都有着这样的感受,“不被老师当回事”。

肖玲,是孙薇印象最深的“被漠视”的受欺凌者。

遭遇校园欺凌后,肖玲向老师求助,希望老师能警告同学别再欺负她,却只得到“知道了”“下次看到就批评他”等回复,此后同学的欺凌变本加厉。肖玲没有停止求助,她的方式是“既然老师看不见我被欺负,我就让老师看见”。她每次被欺负后就哭着跑去办公室,只要别人对她有过分的行为,她就让父母找老师,如果老师不管,就去校长办公室。

在肖玲的坚持下,情况好转了,可也留下了创伤。“后来的无数个日子里,每当我情绪差的时候,我就想向欺负我的人砸椅子,想骂那位老师。我知道,心里的伤口并没有愈合,它可能结痂了,但是疤痕还在,有时候不经意的一件事就会撕开伤口,让我陷入以前的痛苦。”肖玲这样对孙薇说。

如果校方给予的不是冷漠而是关注呢?记者采访多位受欺凌者发现,结果迥然不同。

“他们随意撕我的作业本,围在一起做出拿凳子砸我的动作,只希望听到我恐惧地尖叫。甚至通知我放学之后要揍我一顿,让我不得不每次放学回家都提心吊胆将自行车蹬得飞快……太恐怖了。”目前在北京工作的陈染,回忆起中学时遇到的校园欺凌仍然心有余悸。

幸运的是,陈染遇到了一位好老师。“当时我无心读书,理科差到极点,在极其注重升学率的学校,我本该是被放弃的那一批,可我的老师并没有漠视我。他知道我的情况后,先是找来那些同学的家长,和他们讲述了事情的严重性,并且给那些同学警告。然后将我调为学习委员,开始管理班上的一些事务,让我在那些同学面前有一种十分被老师信任的感觉,同学们对我的态度开始慢慢变化。”

缺乏相关教育

未设举报机制

在天津市某小学老师李立看来,校园欺凌很多时候都是从小事情开始的,比如让其他人把座位让出来、向低年级学生要零食等。作为老师,可能会因为不涉及自己班学生而不管,也有可能因为被欺负的一方没有告诉老师而不管,或者觉得不是什么大事而放任,从而导致不良行为逐渐升级为校园欺凌,甚至发生严重的暴力行为。

不过也有些老师表示,“有苦说不出”。

河南省许昌市某高中老师李华说:“为了防治校园欺凌,学校采取‘时刻紧盯’的人防措施,班主任天天跟学生捆绑在一起,晚上就寝时间段则是班主任和宿管分别值班,基本就是无缝衔接。但由于一些施暴都是秘密进行的,除非被欺负的学生主动报告,否则还是存在发现难的问题。”

而现实中,有不少被欺凌者选择忍气吞声。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课题组2020年至2022年针对3108名未成年学生的调研显示,面对这些校园欺凌,20.3%的学生要再次发生同样的事才会向老师、校领导或家长报告,还有1.9%的学生从不报告。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分析,校园欺凌的受害者往往不知道如何求助,一些孩子被欺负后不敢吭声、反抗,一是害怕欺凌者实行报复,二是不想惊动家长,把事情闹大,可越这样越容易被欺负。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校园暴力与欺凌-全球现状报告》指出,许多校园暴力与欺凌的受害者不会把他们的经历告诉任何人,其理由包括不信任包含老师在内的成年人、害怕产生不良影响或遭报复、负罪感、耻辱感或困惑、担心不会被认真对待或者不知道去哪里寻求帮助等。

“我们也注意到,在一些校园欺凌行为发生后,有的旁观者或当事人没有选择向学校、老师报告,而是直接上传网络。究其原因,可能是学生并不认为老师是可信赖的,或者被威胁不准向老师报告。”江苏省南京市某高中老师徐婷说,在一些学校,老师关注更多的是学生心理问题,校园欺凌并不是重点关注范围,也有老师不知道怎么界定校园欺凌。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任海涛长期关注这一问题,他发现大部分学校缺乏关于校园欺凌的教育,学生不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也不知道欺凌发生后去找谁,学校多在欺凌行为发生后才介入。

“有效发现校园欺凌需要通过以下途径:第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开校园欺凌的举报电话;第二,学校建立相应的举报机制;第三,家长注意观察孩子是否存在厌学、学习成绩突然变差,身上有不明伤害、财产损失等特殊情况,这些情况的出现,有可能发生了校园欺凌;公众要正确认识校园欺凌。”任海涛说。

但通道似乎并不完全通畅。任海涛曾调研了很多学校举报电话的设置情况,结果不容乐观。

“根据《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的相关要求,学校应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举报的联系方式并明确负责人;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但现状是,并非所有老师都接受了相应培训,即使在一些一线优质学校中,老师对保护学生避免校园欺凌的责任观念也不强。”任海涛说。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彭涛也注意到,不少学校没有设置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的举报电话机制,“建立人防、物防、技防机制需要经费支持,有关部门需投入资金,单靠学校很难做到”。

无法有效应对

出事急于掩盖

如果被欺凌者主动报告了、求助了,效果又如何?多位受访者称,如果校方处理不当,收效甚微。

来自河北省的周芳遭受校园欺凌后,一开始尝试向老师求助,但因为欺凌大多没有实质性暴力行为,学校给的处罚也“轻飘飘”。老师找那些同学谈话后,欺凌者反而变本加厉。

同样,在湖北省武汉市读大学的李毅回忆说,自己从小学二年级开始遭受校园欺凌,直到五年级被欺负得实在受不了,才说了出来,但老师只是采取了给欺凌者增加作业这类不痛不痒的惩罚,“根本没有任何作用”。

之前的一项校园欺凌调研显示,当班里有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时,大多数老师表示会去制止,也有70.3%的老师坦言无法有效应对。

广东省某中学老师汪希对此深有体会。她注意到,学校对于校园欺凌的重视度不够,老师们对于此类现象有点避而不谈,且缺乏相关培训,老师们不能第一时间发现此类现象,即使发现了,也没有很好的办法去调和处理。

任海涛曾接触过这样的案例:家长向老师反映,有同学把石子塞到自己孩子嘴里,“不管这属不属于校园欺凌,至少是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老师应该第一时间调查清楚,比如调查受害人、行为人、旁观者,调查后要及时反馈给家长,并且进行处理。但老师不作为,家长也不敢继续追究,害怕孩子在学校受到不公平待遇或被排挤”。

“一些学校的老师、校领导对校园欺凌并不重视,出了事又急于掩盖。这也是为什么校园欺凌难以被发现,因为学生举报了、家长反馈了,有的老师并不管。”任海涛说,甚至在某些地方,学校明明已经发现有校园欺凌现象,却还要掩盖。

“一旦有关部门开始治理校园欺凌问题,有的学校便大张旗鼓请专家做讲座、做宣传,等‘风头’过去就恢复原状。”这是任海涛发现的典型“运动式治理”模式。

“纯属纸上谈兵。校园欺凌没有被发现时,都认为自己学校没有问题。”任海涛在调研时还注意到了这样的情况,“不少校长拍着胸脯说自己学校绝对没有校园欺凌问题,但我们暗访发现,存在疑似校园欺凌事件。”

在任海涛看来,也正因为如此,一些学生发生校园欺凌后宁愿选择网络曝光,“我在调研中的确遇到过这种情况,有的地方政府或学校接到校园欺凌的报告,不希望事情扩大,但又处理不好。最后受害人选择网络曝光,这样在全社会形成舆论压力,促进事件解决,比如最近那起‘山西襄垣三中欺凌事件’中,校长、副校长被停职、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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