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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三峡地区文物资源数据库、实施重大考古和研究项目、实施三峡文物系统保护……近日,国家文物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三峡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明确到2035年,三峡地区文物可持续保护利用机制建成,文物保护利用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规划,未来我国将强化三峡文物资源管理和文物安全,在三峡工程文物保护和三峡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专题调查的基础上,厘清三峡地区文物数量、类型、分布、特征及保护利用状况,建设三峡地区文物资源数据库;及时组织开展价值评估,依法认定、公布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将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定级提级保护。同时,建立文物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对文物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整治和督导检查,加大古遗址、古墓葬、石窟寺石刻等的安防设施建设。
三峡地区的考古水平也将得以提升。我国将推进川渝地区文明化进程、石窟寺考古研究等“考古中国”重大研究项目,培育宋元山城考古、盐业考古、土司遗址考古等项目;落实“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对于可能存在文物遗存的土地,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原则上不予收储入库或出让;完成双堰塘遗址、巫山古城遗址等44部考古报告出版工作。
为了让三峡文物活起来,规划明确,要依托三峡文物价值研究凝练三峡文物展示主题和展示线路,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全过程,打造高质量研学游产品和三峡文物考古研学游品牌。鼓励将乡村文物建筑辟为参观游览场所或乡村博物馆(展示馆)、基层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礼堂、文化馆、村史馆等公共文化设施;依托三峡地区文物资源培育旅游产品和旅游品牌,打造文物游径、文化线路和展示标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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