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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教育部等17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全面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将纳入省级政府评价
教育部、最高检、国家卫健委等17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要求切实把心理健康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提出规范心理健康监测,完善心理预警干预,及早发现学生严重心理健康问题,畅通预防转介干预就医通道,并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纳入对省级政府及学校的评价考核。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行动计划》部署了八项重点工作。其中,针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行动计划》要求中小学校结合相关课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通高校要开设心理健康必修课,原则上应设置2个学分(32—36学时),有条件的高校可开设更多样、更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选修课。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树立自助、求助意识,学会理性面对困难和挫折,增强心理健康素质。
针对学生心理健康监测,《行动计划》提出将组织研制符合中国儿童青少年特点的心理健康测评工具,规范量表选用、监测实施和结果运用。组建面向大中小学的国家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监测专业机构,构建完整的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监测体系。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用好开学重要时段,每学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中职学校等学生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测评,指导学校科学规范运用测评结果,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高校每年应在新生入校后适时开展心理健康测评,科学分析、合理应用测评结果,分类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方案。
针对学生心理预警干预,县级教育部门要依托有关单位建设区域性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中心,规范心理咨询辅导服务,定期面向区域内中小学提供业务指导、技能培训。中小学校要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开展预警和干预工作。高校要完善“学校—院系—班级—宿舍/个人”四级预警网络,辅导员、班主任定期走访学生宿舍,院系定期研判学生心理状况。同时指导学校与家庭、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加强物防、技防建设,及早发现学生严重心理健康问题,畅通预防转介干预就医通道,及时转介、诊断、治疗。健全精神或心理健康问题学生复学机制。
《行动计划》同时要求,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纳入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纳入学校改革发展整体规划,纳入人才培养体系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作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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