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舆情也给高校提了个醒,在研究生招生上,传统的公示方式可能得改改了。
据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消息,4月9日,该校发布《青海民族大学2023年民族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结果公示》。其中,青海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阿进录以笔试面试第一名的成绩拟被民族学(报考研究方向)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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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舆论“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年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质疑,校方工作人员回应称,“他只是一名考生而已”“资格审查是通过的”。4月13日,青海民族大学发布公告称,经复核,阿进录不符合该校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取消其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资格。
针对舆论关心的招生问题,高校先是表明“资格审查是通过的”,后又“取消其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资格”,这番操作未免显得有些前后矛盾。舆论不解乃至质疑,是因为被录取的对象是本校的党委副书记,这种“违和”感,需要的是更详细的解释说明,而非一个复核结果。
跳出个案来看,这起舆情也给高校提了个醒,在研究生招生上,传统的公示方式可能得改改了。
副书记到底有没有报名资格?根据该校今年民族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1日后出生);而公开资料显示,阿进录为1973年出生。如此看来,网民的质疑不无道理。青海民族大学的“复核”,估计也将此纳为了考量因素。
事实上,除了统一招考外,高校研究生招生还有很多“专项计划”,其中就有应录尽录等“一人一议”的特殊录取办法,以优惠的招录政策置换高学历人才毕业后回原省份、原单位定向就业。此外,个别院校以及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年龄上可以适度放宽,甚至不做限制,这也符合招生的相关规定。但这些,社会公众可就没那么清楚了。
近年来,高学历赛道的入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像“博士招生”这样的小众话题走入公众的视野是必然,网民拿着显微镜来看高校的招录流程、提出质疑也在情理之中。只要程序合规,高校也不必过度紧张。
因为研究生招生有复杂性,一些特殊政策公众不了解。因此,高校需要一改以往“走个过场”的公示方式,以更加公开、及时、主动、完备的信息发布作为回应。
毕竟,一句轻描淡写的“原则上”“符合规定”或者“不符合条件”,在公告栏里稀松平常,但在公众看来,很可能就是需要深挖探究的关键字眼。
□公羽(高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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