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证监会近日启动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在境外成熟市场已发展成为一个重要的投资品类。近年来,我国已有一些私募机构陆续设立投向商业地产、基础设施的私募基金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
据介绍,私募基金过去也可以投资住宅市场,但2017年《备案管理规范第4号》出台后,私募基金在涉及住宅市场的投资方面基本被限制,即“去杠杆”的政策动向。去年11月“第三支箭”政策出台,提及开展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助力房企探索新发展模式。证监会表示,将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框架下,新设“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类别,并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政策。
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步发布的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备案指引(试行),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住宅地产(普通住宅、公寓、保障性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商业经营用房(写字楼、商场、酒店等)、基础设施项目(高速铁路、公路、机场、港口、仓储物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市政道路、水电气热市政设施、产业园区等传统基础设施,5G基站、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新能源风电光伏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指引同时明确,考虑到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规模较大、期限较长,投资者需要有更高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试点基金产品的投资者首轮实缴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以机构投资者为主。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