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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简称《方案》)制定印发,要求围绕“保健康、防重症”,建立“有药可买、有病能看、底账清楚、转运及时、引导到位”的工作机制,重点抓好全市农村地区防疫体系运转,加强日常健康卫生服务和重点人群管理,全面落实四方责任,最大程度保护农村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方案》提出,健全农村疫情防控体系,要充分发挥乡村基层组织作用,加强医疗物资准备和基础条件保障,畅通药物购买渠道,提升患者接诊转诊能力,及时处置重症风险。明确要求,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服务人口数的15%-20%动态准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加紧解决村卫生室药品医疗器械纳入医药保障范围、医保结算系统覆盖、设施设备短缺、人员力量不足等具体问题。逐村建立就医救治服务群,确保规划设置内的村卫生室“应开尽开”,医疗保险定点“应定尽定”,基础运行保障“应保尽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区(诊室)“应设尽设”。组织各医联体核心医院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对区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技术支持,提高诊治水平。按照“应收尽收”“应转尽转”的原则,及时将有住院需求的人员转诊至有诊疗能力的医院进行救治。
《方案》要求,做好农村居民宣传引导,倡导坚持个人防护措施,加强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健康提示,适当控制聚集性活动规模。要加强农村重点人群防护。建立重点人群信息库,摸清村内合并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孕产妇、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等人员健康情况。加快提升农村老年人群疫苗接种率。加强重点人群医疗健康服务,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加快扩大农村地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
《方案》要求,抓实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稳产保供,丰富乡村旅游市场,统筹推进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和农业稳产保供。要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各级工作责任。落实“五级书记抓疫情防控”要求,建立区、乡镇党委书记统筹抓、包村干部一线抓、村党组织书记直接抓的工作机制,切实把疫情防控举措落实到村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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