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世明
走进广州越秀山碑廊,一块贪泉碑格外引人瞩目。而“贪泉”两个大字上方镌刻的东晋名臣吴隐之的诗篇,更令笔者思之再三。
“贪泉”是一方有故事的奇泉。相传东晋时期,凡南下官吏途经石门饮此泉水,便会起贪念成贪官;即便是普通百姓喝了此泉水,都会变得贪得无厌。以至于那些赶路人,即使口干舌燥,望泉而过,也不敢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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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元兴元年(402年),为官素有清誉的吴隐之,出任广州刺史。在石门江岸下船,眼见清澈明净的一泓泉水,又闻人告白“贪泉”之“奇”,吴隐之一哂,舀一瓢饮罢,道一声“爽”,对身边人说:“不见可欲,使心不乱。越岭丧清,吾知之矣。”内心找不见可生贪欲处,自己的心境就会保持不乱,那些越过五岭变贪官者,我畅晓其中原因了——是见钱眼大开,心把持不住了,借喝“贪泉”之虚名罢了。乘兴,吴赋得五绝《酌贪泉》一首:
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
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
新来刺史畅饮“贪泉”的消息不胫而走,全城百姓议论纷纷。在一众猜疑中,吴隐之一改以前刺史惯奢靡、讲排场之习,对内清简勤苦,布衣糙米,对外力矫贪渎,惩腐禁贿,岭南吏治一时大为改观。三年任上,他操守如一,百姓安居乐业,《晋书》赞之“清操不渝,屡被褒饰”。后人为纪念他,特竖一块“贪泉碑”,刻上其诗,传颂至今。
吴隐之置身乱世,于贪腐成风之地为官,但“酌贪泉而觉爽,处涸辙以犹欢”。确实,廉者自廉,贪者自贪。正气存内,外邪何干?可笑那些贪墨者企图将贪婪之因“嫁祸于‘泉’”,反衬吴清者自清之雄姿,遂成后世之明镜。
这是一思。
二思为何?《阅微草堂笔记》有载:两人为狐所媚,以致饿倒于深山老林,奄奄待毙,后幸被一猎人救起。两人恨狐,请猎人入山捕杀之。猎人说:鱼吞钩,贪饵故也;猩猩刺血,嗜酒故也;你二人宜自恨,亦何恨于狐?
猎人问得有理。如吴隐之受奖之辞“夫处可欲之地,而能不改其操……”反其意而证之,“狐媚是不存在的”,但在现实中,各种“狐媚”与“贪泉”却是无处不在。“狐媚”面前,宜自律,须自持;遇“贪泉”,足证:自强者改造环境,清廉者不惧污境,弱者则被环境所吞噬。
时近元旦,春节不远。笔者置喧闹与繁盛之际有三思:固然,此“泉”早湮,而此“石”就在眼前。试看长街通衢,披红镶翠;两节当前,情如炽,礼频频,我们的党员干部能不能如吴隐之“处可欲之地,而不改其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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