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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反映,有企业要求感染新冠病毒的员工居家按病假算薪酬。对此,多名律师和专家表示,法律没有规定企业可以强制员工休病假。按照人社部相关规定和《传染病防治法》,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感染新冠病毒居家算休病假?严格地说,一些企业的劳动管理算法已触碰了当前的法律和政策底线,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为病假工资是比例工资或打折工资,劳动者感染新冠病毒居家算休病假,工资会减少,这显然是一种权益损失。
然而,我国的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小步走不停步”的节奏正处在不断优化之中,疫情防控背景、防控措施以及相关的防控关系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一些企业要求感染新冠病毒的员工居家按病假算薪酬,也提出了在疫情防控新形势新任务面前如何处理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新问题,值得深入讨论和思考。
在新冠疫情暴发之初,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人社部办公厅曾专门下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据此,劳动者因感染新冠病毒居家期间,企业应该按照正常标准支付工资,应发尽发。比如,执行固定工资的,应该支付全额工资,即便执行计件工资,也应该取一个合理的平均值发放。只要上述劳动保障政策和措施未调整,就是有效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就应执行,不能随意变通和“优化”。
当前,奥密克戎变异株的传染性在加强,危害性在减弱,有渐变成季节性传染病的趋势。国家在最近也连续推出了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以及“新十条”等措施。疫情防控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处理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劳动关系问题也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
今后,人社等部门应顺应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任务,跟随国家对疫情防控措施的优化调整步伐,加强对相关劳动关系、劳动问题、劳动争议的关注和研究,在动态变化过程中找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契合点,对既有的政策进行逐步调整,针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算不算病假”等问题,给出优化版标准答案,以凝聚社会共识,给用人单位劳动管理、劳动者维权提供精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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