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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国家邮政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征求《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包括了快递服务的基本术语、组织要求和服务环节。本次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
《快递服务 第3部分:服务环节》(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对投递方式的分类和细化。投递方式应主要包括上门投递、投递至智能收投服务终端(箱递)、投递至快递服务站(站递)以及其他方式。用户应在下单时选择投递方式,快递服务主体应按用户选择的投递方式提供投递服务。因客观因素无法按用户选择的方式投递的,快递员应与收件人协商解决。
其中,服务环节中的投递次数备受大家关注。该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快递服务主体应对上门投递快件提供至少2次免费投递,投递宜在8:00-20:00时间段进行。2次免费投递之间应间隔8h以上,与用户有约定的除外。上门投递2次未能投交的快件,快递服务主体可与收件人约定采用延迟投递或者箱递、站递方式投递;收件人仍选择上门投递的,快递服务主体可收取额外费用,但应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费标准。无法联系收件人的,可根据寄件人要求对快件进行处理。
“快递延误”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之一。该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彻底延误时限是指同城快递服务为3天;省内异地和省际快件为 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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